偵查階段取保候?qū)彽慕骨樾?偵查階段可以取保候?qū)彽那樾?
取保候?qū)彶荒茏鍪裁?/h3>
被取保候?qū)彽姆缸锵右扇恕⒈桓嫒藨斪袷匾韵乱?guī)定:
(一)未經(jīng)執(zhí)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jù)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qū)彽姆缸锵右扇?、被告人違反前款規(guī)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并且區(qū)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jié)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jiān)視居住、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qū)徠陂g未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取保候?qū)徑Y(jié)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取保候?qū)忁k理程序
辦理取保候?qū)彛煞缸锵右扇?、被告人自己,也可以由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偵查階段聘請的律師或者審查起訴之后委托的辯護人,向司法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即填寫取保候申請表。在偵查階段,向偵查機關提出申請;在審查起訴階段,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請;在審判階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被公安執(zhí)行逮捕后,案件還沒有移交到檢察院,這個階段屬于偵查階段,案件仍然由公安局管轄,申請取保候?qū)彽纳暾垥鴳斀唤o公安局辦案人員。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qū)彛?/p>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jié),需要采取取保候?qū)彽摹?/p>
取保候?qū)徲晒矙C關執(zhí)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qū)彛瑧斬熈罘缸锵右扇?、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公安階段不予取保候?qū)徖碛?/h3>
公安機關不批準取保候?qū)彽睦碛梢鶕?jù)案件的實際情況而定的,不符合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取保候?qū)彈l件的,公安機關就可以不批準。
取保候?qū)?,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它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陀^地說,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后,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qū)彙?/p>
公安偵查階段取保候?qū)彽牧鞒?/p>
1、申請
申請主體: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qū)彙?/p>
申請取保候?qū)彂敳捎脮嫘问健?/p>
申請取保候?qū)徯枰獪蕚涞牟牧希?/p>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申請人是律師的需出具授權委托書;
取保候?qū)徤暾垥?/p>
2、受理
偵查階段受理機關為公安機關,檢察院自偵案件(如貪污受賄案)偵查階段受理機關為檢察院;
審查起訴階段受理機關為檢察院;
審判階段受理機關為人民法院。
3、審查
有權決定的機關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后7日以內(nèi)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
對符合取保候?qū)彈l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并且提出了保證人或者能夠交納保證金的,公安、司法機關應當同意并依法辦理取保候?qū)徥掷m(xù);
對不符合取保候?qū)彈l件的,不同意取保候?qū)?,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4、執(zhí)行
不論決定機關是公安機關、檢察院還是法院決定取保候?qū)彽?,一律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
第七十八條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qū)彛缸锵右扇司哂斜疽?guī)定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guī)定情形的除外【(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jié),需要繼續(xù)偵查的。】
偵查期間不讓取保候?qū)彽脑?/h3>
偵查階段不能取保候?qū)彽脑捑褪欠缸锵右扇瞬环先”:驅(qū)彽臈l件。
【法律分析】
偵查期間不讓取保候?qū)徱话闶且驗榘讣嬖诒容^嚴重的情節(jié),取保候?qū)徶饕轻槍δ切┓缸锴楣?jié)較輕的情況,如果犯罪情節(jié)嚴重,甚至有可能給社會造成危險,這種情況有關部門一般是不同意取保候?qū)彽?,取保候?qū)徲袃煞N形式:一種形式是提出擔保人進行擔保,也就是說,被取保候?qū)徣艘岢鲆粋€符合條件的人作為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候?qū)彶徽`,如果被取保候?qū)徣诉`反規(guī)定,保證人不及時報告的,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一種形式是繳納一定的保證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qū)彽?,交納一定數(shù)額的現(xiàn)金作擔保。如果違反有關規(guī)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并區(qū)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jié)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jiān)視居住、予以逮捕,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不能取保候?qū)彽脑蛑饕遣环先”:驅(qū)彽臈l件。
【法律依據(jù)】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 二十一、 將第五十一條改為第六十五條,修改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qū)彛骸埃ㄒ唬┛赡芘刑幑苤?、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jié),需要采取取保候?qū)彽??!叭”:驅(qū)徲晒矙C關執(zhí)行?!?/p>
取保候?qū)徑K止的幾種情形
解除取保候?qū)彽臈l件有:
1、發(fā)現(xiàn)不應當追究被取保候?qū)徣说男淌仑熑蔚模?/p>
2、取保候?qū)徠谙迣脻M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發(fā)現(xiàn)取保候?qū)彸^法定期限的,要求解除取保候?qū)彽摹?/p>
解除取保候?qū)彽氖掷m(xù)如下:
1、由被取保候?qū)徣嘶蚱浞ǘù砣讼蜃鞒鋈”:驅(qū)彽臋C關或者執(zhí)行機關口頭或者書面提出解除取保候?qū)彽囊?,并闡明在取保候?qū)徠陂g沒有出現(xiàn)違反義務的情況;
2、辦案單位審核解除取保候?qū)彽臈l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qū)彽臈l件,案件承辦人應當寫出《呈請解除取保候?qū)張蟾鏁?,?jīng)辦案單位審查同意后,辦案人員再制作《解除取保候?qū)彌Q定書、通知書》,辦理解除手續(xù);
4、解除對被取保候?qū)徣藛T的監(jiān)督、約束。在辦理相關手續(xù)時,辦案人員要被取保候?qū)徣诵肌督獬”:驅(qū)彌Q定書》,并讓其在該決定書回執(zhí)上簽字。如果采用保證金保證的方式,辦案人員還要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并通知被取保候?qū)徣说街付ǖ你y行領取保證金。至此,解除手續(xù)辦理完畢。
綜上所述,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qū)徸铋L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jiān)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qū)彙⒈O(jiān)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fā)現(xiàn)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qū)?、監(jiān)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qū)彙⒈O(jiān)視居住。解除取保候?qū)彙⒈O(jiān)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qū)?、監(jiān)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不得取保候?qū)彽那樾斡心男?/h3>
一、不得取保候?qū)彽娜藛T有哪些
1、不得取保候?qū)彽娜藛T如下:
(1)累犯;
(2)犯罪集團的主犯;
(3)以自傷、以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
(4)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2、法律依據(j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一條
對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qū)徤胁蛔阋苑乐拱l(fā)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xiàn)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jù),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批準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zhì)、情節(jié),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對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jīng)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qū)?、監(jiān)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qū)?、監(jiān)視居住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qū)彽臈l件是什么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較輕,沒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采用取保候?qū)彛?/p>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qū)彆r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且沒有逮捕必要時,應當采用取候保;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qū)彛?/p>
4、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具有此種情形,在逮捕前發(fā)現(xiàn)的,就不能決定逮捕;在逮捕后發(fā)現(xiàn)的,則應變更強制措施,改用取保候?qū)彿椒ā?/p>
當事人的情況不是患有嚴重疾病,可能不符合取保的條件,但最好請律師介入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
不得取保候?qū)彽那樾斡心男?/h3>
法律分析:不能取保候?qū)彽那樾斡幸韵聨追N: 1、累犯。 2、犯罪集團的主犯。 3、以自傷、自殘方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 4、嚴重暴力犯罪。 5、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qū)彛?/p>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jié),需要采取取保候?qū)彽摹?/p>
取保候?qū)徲晒矙C關執(zhí)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qū)彛瑧斬熈罘缸锵右扇?、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取保候?qū)彶荒茏鍪裁?/h3>
被取保候?qū)彽姆缸锵右扇?、被告人,在取保候?qū)徠陂g,應當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未經(jīng)執(zhí)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向執(zhí)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jù)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jù)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qū)彽姆缸锵右扇?、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guī)定:
1、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2、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3、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4、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zhí)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qū)彽姆缸锵右扇?、被告人違反前款規(guī)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并且區(qū)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jié)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jiān)視居住、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qū)徠陂g未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取保候?qū)徑Y(jié)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一、取保候?qū)忁k理程序:
辦理取保候?qū)?,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也可以由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偵查階段聘請的律師或者審查起訴之后委托的辯護人,向司法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即填寫取保候申請表。在偵查階段,向偵查機關提出申請;在審查起訴階段,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請;在審判階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被公安執(zhí)行逮捕后,案件還沒有移交到檢察院,這個階段屬于偵查階段,案件仍然由公安局管轄,申請取保候?qū)彽纳暾垥鴳斀唤o公安局辦案人員。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qū)彛?/p>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jié),需要采取取保候?qū)彽摹?/p>
取保候?qū)徲晒矙C關執(zhí)行。
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qū)彽姆缸锵右扇?、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guī)定:
(一)未經(jīng)執(zhí)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向執(zhí)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jù)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jù)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qū)彽姆缸锵右扇?、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guī)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zhí)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qū)彽姆缸锵右扇?、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guī)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qū)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jié)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jiān)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qū)徱?guī)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